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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绿千载,山河无垠。在这个首创性、标志性、独特性的首个“全国生态日”,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干警来到涧河河畔,开展以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为主题的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。
活动中,干警们通过悬挂条幅、发放宣传资料、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,向过往的群众介绍生态日设立的意义、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,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讲解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、破坏生态环境需承担的法律后果,增强群众生态文明建设意识,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中,进一步树立尊重自然、保护环境的生态文明理念,携手共进,凝心聚力,共同守护青山绿水蓝天净土,共建天蓝、地绿、水清的低碳美丽家园。
草木蔓发,春山可望。作为守护绿水青山不可或缺的力量,湖滨区法院依法能动履职,加大普法宣传力度,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,以强有力的司法手段倾力呵护绿水青山,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力度,筑牢生态安全屏障,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,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、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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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标题:《首个“全国生态日”|湖滨区法院: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》